中国工会是中国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本人自愿申请。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口头)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报基层工会委员会。
1.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4.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交纳会费。
1994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全总财务部发文明确,工会会员仍暂按《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按现行规定,基层工会所收的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留用于基层,不需上缴。也就是说,职工交的工会会费最终还是流向职工,用于本单位工会活动,服务工会会员!
没有建立工会的单位,职工可申请加入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工会联合会或乡镇(街道)工会。待所在单位建立工会后,将会员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工会。
有效。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依法加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跨省劳务输出的输出地工会建立的外出务工人员工会,其农民工会员关系由输出地工会向用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农民工会员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凭会员证接转会籍关系。农民工会员在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期间可以保留会籍。
可以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联系当地工会,或者通过网络查询、微信公众平台联系当地工会。
如所在公司工会无法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可向公司工会的上一级工会反映,或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
工会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能为农民工及职工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基础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信贷、法律援助等服务。